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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住建委     时间:2018年05月04日    作者:站点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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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建发〔201859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2018年5月3日晚,朝阳区垂杨柳北里一正在进行装修的居民楼火,过火面积600平方米,14个中队59部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目前暂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陈吉宁市长作出重要批示:要尽快查明起火原因,加强中小施工工地管理。结合近期消防工作重点及施工现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工作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要确保万无一失,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目前,我区已进入建设工程全面施工阶段,加之春季天干物燥,柳絮堆积,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形成社会关注和舆论的焦点。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充分认识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管理,成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作

(一)严格动火动焊管理动火动焊历来是施工现场火灾的主要致灾因素,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一是电气焊、防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动火作业二是动火证必须由总包单位防火负责人审批取得动火证后必须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点周边可燃物和孔洞进行全面清理和严密封堵作业时每个作业点必须有专人携带简易灭火器材全程看护三是严禁焊接切割与保温材料、防水作业相交叉,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点周边进行巡查,严防遗留火种引发安全事故。

(二)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一是严格电气管理,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必须做穿管保护并安装短路、过载、漏电保护装置,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应采用专用供电线路、设置专用插座;电动自行车、手机要实行统一充电管理,落实专人看护,严禁临时用房内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等设备取暖,坚决杜绝使用不安全电气设备、违章用电等现象二是严格材料管理,施工现场应使用不燃材料的安全网、围网和彩钢板建筑;严禁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压力容器和压缩气罐;施工材料应按类存放,严禁大量储存,及时清理现场可燃物料、垃圾及柳絮等杂物三是强化消防设施管理,要确保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正式消防设施未投入使用前拆除临时消防设施。

(三)加强现场培训演练。要采取以案教学的方式,通过火灾事故及责任查处实例,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建设、施工单位结合春季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的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实战训练,切实提升火情处置能力。

    三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检查

各参建单位应以近期国内频发的火灾事故为戒,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和生活用电是否规范,临时建筑与易燃易爆物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现场是否张贴逃生路线指示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针对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做好检查与整改记录。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5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