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建发〔2018〕59 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2018年5月3日晚,朝阳区垂杨柳北里一正在进行装修的居民楼起火,过火面积600平方米,14个中队59部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目前暂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陈吉宁市长作出重要批示:要尽快查明起火原因,加强中小施工工地管理。结合近期消防工作重点及施工现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工作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要确保万无一失,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目前,我区已进入建设工程全面施工阶段,加之春季天干物燥,柳絮堆积,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形成社会关注和舆论的焦点。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充分认识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管理,成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作
(一)严格动火动焊管理。动火动焊历来是施工现场火灾的主要致灾因素,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一是电气焊、防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动火作业。二是动火证必须由总包单位防火负责人审批,取得动火证后必须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点周边可燃物和孔洞进行全面清理和严密封堵;作业时,每个作业点必须有专人携带简易灭火器材全程看护。三是严禁焊接、切割与保温材料、防水作业相交叉,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点周边进行巡查,严防遗留火种引发安全事故。
(二)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一是严格电气管理,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必须做穿管保护并安装短路、过载、漏电保护装置,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应采用专用供电线路、设置专用插座;电动自行车、手机要实行统一充电管理,落实专人看护,严禁临时用房内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等设备取暖,坚决杜绝使用不安全电气设备、违章用电等现象。二是严格材料管理,施工现场应使用不燃材料的安全网、围网和彩钢板建筑;严禁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压力容器和压缩气罐;施工材料应按类存放,严禁大量储存,及时清理现场可燃物料、垃圾及柳絮等杂物。三是强化消防设施管理,要确保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正式消防设施未投入使用前拆除临时消防设施。
(三)加强现场培训演练。要采取以案教学的方式,通过火灾事故及责任查处实例,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建设、施工单位要结合春季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的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实战训练,切实提升火情处置能力。
三、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检查
各参建单位应以近期国内频发的火灾事故为戒,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和生活用电是否规范,临时建筑与易燃易爆物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现场是否张贴逃生路线指示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针对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做好检查与整改记录。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