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2016〕9号 |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各区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他行业评标专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