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结构混凝土质量,我委起草了《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厂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经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多次研究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8年6月27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传真:010-59958852
邮箱:bjjwzlc@163.com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